最終,張麗君和李洋被帶回了所裏,商場派了一個主任過去聽結果。
在胡隊的調解下,這件事了結了,沒有人員傷亡,沒有公物損壞,隻打壞了一瓶有汽水的玻璃瓶,由於是張麗君挑起的事端,那瓶汽水的錢,就由張麗君賠了。
而且,她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影響公共場所秩序罪,張麗君被教育了一番,由家屬來領回去,並口頭警告,以後不許在公共場所鬧事,否則罪加一等。
至於李洋,本來就是被張麗君無禮攔下的,她沒有錯,即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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