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備案在國外經常被用到。
知名設計師通常會將自己作品的初稿,複印一份,然後去郵局,寄給自己,收到之後不拆封,直接收起來。還有終稿也是一樣,每一個作品都不止一個版本的最終稿,而這些最終稿都會用這種方法備案。
如果一旦出現抄襲事件,他們就會拿出帶有郵戳的信封,證明畫稿的最初的完成時間,郵戳是具有法律效用的,所以隻要確定時間是比對方早,再拆開信封,這就將成為最好的證據。
從周成蝶接到這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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