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染給宋義打去了電話:“你咋回事啊?怎麼突然就曬結婚證了呢?”
宋義雲淡風輕地解釋:“遇到了初戀,她也沒結婚,我也沒結,我們倆人一商量,就幹脆領了證。”
“見麵幾天領的證?”
“一個星期吧,這不是重點,我們很聊得來,而且家裏都催婚,所以幹脆就結唄,年紀也都差不多了,再生個孩子,我們都簽了婚前財產公證,領證前的任何東西都屬於自己,婚後的一切才是共同財產。”宋義解釋道。
“你覺得開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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