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氏本以為問過安雨欣無非就是兩種情況,一種是答應了婚事,另一種是拒絕了婚事求他們和那個混蛋在一塊。
但她卻選擇了第三種,拒絕了婚事,並且表示兩年之內不想嫁人。
安雨欣已經十七了,再過兩年都十九歲,已經過了花期,到時候再找婆家可就不好找了。
錢氏無比心痛的望著安雨欣,似乎是想讓她改變主意。
但魏林夕卻覺得也未嘗不可,十九歲哪裏就過了花期,正美好的年紀呢。但她隻能心裏想想,要是說出來恐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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