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她隻有順著雋王的意思,認錯了。
於是,她在紙上寫了一行字:
錯在善妒。
門房拿回來時說:“不夠,還有什麼?”
“還有他奶奶的爪兒!”音宛心裏罵道,可不能這樣寫啊,她想了想,就又寫了“盜用王爺金銀”。
結果,還是被駁回了。
這次,音宛學乖了,在紙上一條一條列她的罪狀:
“不敬王爺,偷盜花木,私賣首飾,得罪新寵,擅離天晟,搶奪兒子......”
一邊苦思冥想,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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