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雍信行在鬆江隻設了商局,隻與各個大戶人家打交道,主幹兩件事,收存款,當財東。
收他們的錢,再買他們的東家份額,成為財東。
配合鬆江市舶司,基本上可以斷定,江北的“坊”都會在朝廷(皇帝陛下)的控製裏了。
表麵看是為了加強皇權對地方的控製,實際上則為巫明麗通過大雍信行商局控製江北的新式作坊提供了渠道。
清芳代表大雍信行與各戶、市舶司官員簽訂盟書,新的結構直接成型。
在眾多作坊主、商戶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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