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氏這件粗糙的“妝粉案”後麵的過堂審理並沒有什麼難度,但到底牽涉甚廣,審判那日縣衙外圍觀了許多人。
郎家因為牽涉其中,作為苦主也被傳訊了。
郎澴娪以家母生病為由代替池氏出麵,也是給足了縣太爺顏大人的麵子。
最終,顏大人在人證物證確鑿之下,判王氏以盜竊罪與通奸罪並處杖責三十,流放兩千裏。
洪石柱雖是從犯,但他以仆害主又罪加一等,因而與王氏判處同等刑罰。
劉平則要承擔因使用妝粉而出疹子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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