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交代完宋凝去叫救護車,然後對著蘭田和盧翠姑說道:“我現在正式地告訴你們,你們入室對他人實施人身傷害,造成的所有後果我和你們說一下。
如果你們未造成人身傷害,將處10-15日拘留和10元到50元罰款;情節較輕者,處5-10日拘留和20元到100元罰款,若致人輕傷及以上,將麵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製等刑事處罰。
這些事情我上一次都已經對你們說過了,但那時你們卻當成耳旁風,這一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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