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曉將自己知道的事情告訴了他。
原來,譚老夫人的嫡長子譚振華因為犯錯,被貶謫到南方某縣擔任知府,而譚曉的爹是譚振華的堂弟,名叫譚誌文,他被派往北方任官。
譚誌文在北邊任職期間,因為受賄被革職,並被罰俸一年。
由於譚誌文是譚家的長房嫡子,他被革職後,譚家人便想辦法把他弄回京城,並且把他安排進刑部侍郎一職。
譚誌文雖然回京了,但他在北邊的案底仍然留在了南方某縣,因此譚家人隻能讓他繼續留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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