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長明道:“行,那就不用你說了,直接等著聽判決吧。”
他也不想和這種人浪費時間。
證據確鑿,現在也用不著在多說什麼,直接將吳天虎和曹亞兩人,關押聽判便可。
魯長明轉身離開,準備去寫調查報告。
這件案子,其實很簡單,就是買凶殺人。
吳天虎給曹亞三十萬,讓曹亞殺了郭亮。
現在唯一不清楚的,是吳天虎的作案原因,不過這一點,已經不重要了。
他已經有了曹亞的口供,又有了轉賬的現實證據,憑這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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