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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周樹彬

我叫周樹彬,今年27歲,明明眼看著離30歲大關也沒多遠了,可大家還是都習慣地叫我一聲小周。都說我長了一張娃娃臉,顯小。我也很樂意被大家這樣小周小周地叫著,時間久了,甚至會忘了自己的大名。其實小與大的,還不都是一個名?

我從小就是個好孩子,愛學習,守紀律,聽老師和家長的話,從不調皮搗蛋。所以小學三年級的時候班裏評優秀少先隊員,班主任給了我兩道杠,我當時特別榮耀。可後來才發現原來班裏兩道杠的有好幾個,三道杠的卻隻有一個,不是我。

戴三道杠的那個同學是班長,可他其實是很不守紀律的人,經常在老師不在的時候領著一幫人胡鬧。我不明白,為什麼這樣的他會有三道杠還是班長,而我這麼遵守紀律卻隻有兩道杠,隻是個勞動委員。

這個問題困擾了我很久,直到後來有一次我聽到別的同學說,班長的爸爸是局長,所以老師都怕他。那是我第一次發現,原來有些人不用遵守紀律也能有老師喜歡。

不過我倒也沒有消沉,因為從小爸媽就告訴我不要和別人比。我一直都最聽父母的話。所以陽光向上是別人眼中的我,也是自己追求的我。

我也一直堅信,隻要乖乖地聽父母長輩的話,我的人生道路一定是光明的。我肯定能靠自己的雙手撐出一片天,然後自由地翱翔。

小時候我愛看科普書,從不看那些浪費時間的電視劇。我熱愛跑步,身體健康,從不沾染那些傷害身體的壞習慣。我努力學習,雖然智力有限,可成績也還算得上是中等偏上。考大學的時候還超常發揮了一把上了重本,拿到錄取通知書時爸媽激動得都泛了淚花。

大學裏我依舊積極向上,室友們一樣通宵打機不學習的時候我在圖書館上自習,室友們陪著女朋友花前月下時我在外麵兼職做家教。

功夫不負有心人,大學畢業時我順利地通過了大公司的麵試,試用期過了沒多久就被破格提拔為總經理助理。

我很驕傲,在這樣一個大學生比民工還不值錢的年代,我幾乎沒有經曆求職的挫敗就得到了一份好工作,一個好未來。

我生活很節儉,從不買奢侈品,不浪費一分錢。我把每個月的工資都節省下來存到銀行,每年回家的時候會拿出一部分交給父母,另一部分繼續存著,為了將來能買房。

為什麼要買房?因為我想在這個城市立足,因為我想要有個家。這個夢想的房子,就是我的家,安放心靈的地方。

這和我現在住著的幾乎城郊的每個月一千五百塊錢的出租屋有著本質的區別。可這個本質的區別,其實又不在於房子本身,而在於住在房子裏的人,和我一起住在這個夢想的房子裏的人。我未來的老婆,我的愛人。

於是我才意識到,或許比起夢想的房子,我現在更需要的是一個能跟我一起奮鬥相互溫暖相互支持的女人。我是直到這兩年才開始認真地想這個問題。

以前也不是沒想過,可主要是不敢想。從小我就是最聽話的孩子,父母老師都告訴我不可以早戀,這些話我一直遵守到大學。

期間也不是沒對女生產生過好感,可都止於好感。因為我知道這樣的校園愛情是沒有辦法堅持到社會的,既然注定無果,又何必開始呢?又傷了心又耽誤學習,絕對的百害而無一益。

大學時候室友們都有了女朋友,有些還換了不止一個。我父母對我的管教似乎也變得鬆了,甚至由打壓變成了鼓勵。

我也覺得,或許是時候該找個女朋友了,可是找不到。不是不想找,而是真的找不到。後來也就放棄了,反正大學裏的戀情到了畢業也還是要分手而告終,還是等工作穩定了再找吧。

於是就拖到了現在。這麼說好像也太主觀太自我了,畢竟談戀愛這件事是雙方的,我一個人根本做不了主。所以這事也可以反過來解釋一下,就是從小到大都沒有什麼女生會主動對我示好,沒有女生會倒追我。

為什麼呢?明明我的人緣那麼好,上至七十老太,下到三歲孩童,人人見了我都會誇上一句小周真是個陽光的好小夥。女孩子們也都對我很親近,從小學當勞動委員起,我就幫班裏的女同學做過各種臟活雜活體力活。

我沒評上三道杠,她們還都為我抱不平。初中高中大學,和我關係好的女孩子一直都不少,她們總說我是最陽光的好男生,可卻沒有一個想要我這個陽光好男生當男朋友的。

為什麼呢?因為我不是一個帥哥,雖然長得不難看。為什麼呢?因為我家境平凡,雖然也沒有窮得揭不開鍋。為什麼呢?因為我是小周,一個普通的,不起眼的,連名字都會被人忽略的人。

我這個條件個性,就算是人人都喜歡,可在言情小說偶像劇裏,卻永遠是個連男二都算不上的炮灰路人甲。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陽光男孩不再是大眾口味。想當男主角的,要不就腹黑又有錢,要不就野蠻又帥氣,反正隻要攤上了不管什麼女主角,不把她玩弄一番各種暴虐再回頭物質精神安慰一番,你都不好意思說這叫言情小說。

每每看到這種情節,我總是很困惑,這些女孩子為什麼就不能安安分分地找一個我這樣陽光善良又疼人的男人好好過活,非要去招惹那些刺頭主動找虐呢?

這樣的姑娘,要麼是缺錢,要麼是缺心眼兒,可她們都自以為是言情小說的女主角。

所以我看透了這些傻帽姑娘,甚至對她們不屑一顧,亦如她們對我一樣。有時候我看電視上的相親節目,一大堆妝濃得跟鬼一樣的女孩們站在台上,口口聲聲說要找愛情,還說什麼愛情不分貴賤不分尊卑。

前一分鐘還說得冠冕堂皇,下一分鐘一見上台的是個窮男就立馬滅燈。說來說去,最後爭著留燈的,還不都是給了那幾個高帥富?生活不要太現實。

也有些好心的長輩們看我還單身,就給我介紹些所謂門當戶對的姑娘來相親。可見麵不到三句話,聽到我沒房沒車,也就沒了繼續下文的意思。

我很想問一問那些用鼻子看我的姑娘們,我這樣一個身體健康又朝氣蓬勃的年輕小夥,踏實肯幹難道不比有房有車更重要嗎?

幾次的失敗相親對我的打擊真是相當巨大。我原本的驕傲就那麼被掃蕩得一窮二白。原來在她們眼中,我不過是個沒有本地戶口的外地人,在城郊租房子沒有錢買房買車的草根,一個月掙的錢還不夠給她們買個包的總裁跟班。

原來我的人生毫無希望,因為就算我再努力攢錢也不過是個首付,跟了我接下來還得為房貸辛苦三十年。就算有了房,結了婚,將來生個小孩養不起,在這個城市一個小學生入學都得花好幾萬塊的擇校費,跟了我又談何能幸福地頤養天年?

後來我也想通了,這就是每個人的不同選擇。如果我是個待嫁閨中的女孩,在選擇配偶時也一定會想要找一個一勞永逸的。

誰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權利,如果物質生活在她們眼中就是幸福的話。在對待生活的態度上,女人永遠比男人有主動權。

她們高興了,可以主動去為生活打拚。她們累了倦了,便可以放下擔子,反正還可以依靠男人。

而男人,能依靠的卻隻有自己。所以剩女到底還是不愁嫁的,大不了就降低點標準。可像我這樣的剩男,明明是個陽光向上的好孩子,卻永遠都隻配做愛情故事的小配角,被俗稱炮灰的男N號。

這就是現實,我無可奈何,卻也隻能接受。什麼時候如果我這樣的男人能逆襲成了男主角,那這本小說的銷量也著實堪憂,直到我遇到了楊沫。

她是那麼的與眾不同,卻又實實在在的那麼普通。她身上的一切特點個性都與我那麼合拍,讓我發現原來這世上還有個正常的姑娘。

她和我一樣,我們都毫無特色沒有閃光點,掉在人堆裏就找不到的那種。她和我一樣,積極生活,不妄自菲薄,也不做白日夢,腳踏實地,勤勞認真。

我們都是遵循了書本上教的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我們都是最最正常的普通人。在這個紛亂的世界,彼此的存在,卻又都顯得如此珍貴,同道中人。

她愛笑,笑起來沒心沒肺。所以我拚命地給她講笑話,還特意跑去買了一本笑話大全。她也十分配合,每次都笑得前仰後合,讓我十分有成就感。

直到那次我給她講了個重複的笑話才被她揭了底,本來我很窘迫的,都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她卻毫不在意地跟我講了她的保留笑話,關於她的名字。

我笑得肚子都疼了,然後又有點感動。這樣坦誠直白不造作的姑娘,多好。

我本以為她有男朋友,因為她身上總是散發著一種莫名的氣質。仿佛在她身後插了一麵旗子,上麵寫著隻做兄弟,不談感情。

她不像那些花枝招展的女孩子,人走到哪就放電放到哪。她對人親切自來熟,可對男人的眼神裏毫無絲毫柔媚的味道。她甚至敢在和謝總第一次吃飯的時候就膽大包天地斜眼瞪他,多麼的與眾不同。

這樣一個實心眼兒的好姑娘,與我這麼的般配。簡直是天造之和。所以當她告訴我她沒有男朋友的時候,天知道我有多高興。

仿佛我尋尋覓覓這麼多年,就是為了等待一個楊沫的出現。她不嫌棄我的身份是總裁秘書,她不在意我住的是城郊廉價房,她不介意我開公家的車接她,用老板剩下的音樂會票請她。她還為我穿了裙子,美極了。

我要找的就是這樣一個姑娘,既能和我一起享受廉價的小歡愉,又能陪我一起不怕吃苦不怕累地打拚未來。

她能被我講的冷笑話逗得捧腹,她能不顧形象陪我吃麻辣燙大排檔,她能和我一起擠地鐵坐公交然後把頭靠在我肩上。

我不在乎她漂不漂亮,她讀了多少書,她家裏是城市還是農村。可她平凡的長相在我眼中已經是最美,她滿嘴的俏皮話在我看來已經是足夠深度,她的勤儉節約吃苦耐勞已然超越了任何一個城裏的姑娘。

和她在一起那麼直接那麼純粹那麼舒服。我不用擔心自己今天穿了什麼衣服,頭發理沒理,有沒有胡茬,我不用說話小心翼翼擔心自己太淺薄暴露了沒文化,我不用因為是異鄉人沒有根基而在異樣的眼光中頭皮發麻。

等發現的時候,我已經深深地愛上了她。

我本以為我們可以一直交往下去,然後順理成章地結婚,努力攢錢買房,然後生個娃,一起孝敬爸媽。

直到那一天我發現謝總看她的眼神是那麼不尋常,而她麵對謝總和孟小姐又是那麼緊張又壓抑。我才漸漸意識到,原來事情早已不像我預想的那樣。我和她,也已經在不知不覺中錯過了交點,彼此越行越遠。

可我不相信,我不相信謝總會看上她。做男人到謝總那個份上,或許真的已經說不清到底還有什麼是得不到的了。就像小學時候那個三道杠,我就算竭盡了全力也隻能是望洋興歎,而他卻連伸手要的力氣都不用出便已到手了。都說女人之間不能比,男人又何嘗不是如此?

一個坐擁百花後宮的男人,佳麗三千都不眨眼,最終還是得拜倒在正宮娘娘孟小姐的腳下。他怎麼會看得上楊沫?他們本應是最不相幹的兩個人。

可他們倆之間就是有事,而且怎麼看都是謝總在一頭使勁兒。楊沫不說,我也不提,我堅信她是明白道理的,她是我好不容易挑中的正常姑娘,她不會和那些個貪慕虛榮的女人一樣的。

她跟我說過,我比謝總年輕,比謝總帥,比謝總有未來。我一直記得,放在心裏,感動了好久好久。這是最高的嘉獎,比小時候的兩道杠還偉大。

她陪我看電影,她戴我送她的手鏈,她給我做飯。那是我媽之外,第一次有別的女人給我做飯。很普通的家常味道,卻那麼好吃,那麼香。我吃到第一口的時候就覺得,我想要一輩子都能吃到這個味道。一輩子,多美好。

可我終究是沒有機會的,因為謝總追著她出去了。我竟是如此地確定,謝總一定是追著她出去的。然後,我打她的電話就打不通了,我的短信她也沒有回複。

他們在一起做什麼呢?我很後悔,如果那時候我也追著出去,是不是結果就會不一樣了?可我沒有,我失去了最後的機會。為什麼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也許是因為追出去的人是自己的上司,潛意識裏我還是想要保住這份安身立命的工作的。

也許是我相信楊沫不會答應他的胡攪蠻纏,因為楊沫不像是個會為金錢所動的女孩子。也許是我自負,覺得這樣需要挽回的愛情就不再是愛情了。

確實不是愛情,從一開始就不是。這件事竟然是直到我與楊沫分手的時候,我才終於意識到的。這個大咧咧沒心眼的女孩子,原來從一開始就已經把心給了別人,自己竟然還不知道,竟然還傻乎乎地做了我女朋友,我竟然還沒發現。

看來我是太過於沉浸在自己第一次戀愛的美好幻覺中,忘了現實有多殘酷。我那麼愛她,她卻從未愛過我,多諷刺。

可這又是怪不得她的,因為她也是第一次戀愛。所以我們彼此都是新手,就這麼錯付了彼此的第一次愛情,都是泡影。

她不懂愛情,可她愛的人卻是那個情場高手謝林森。所以她的愛情注定頭破血流,一事無成。

到底還是個實心眼兒的傻姑娘,明明已經和謝總分了手,卻還是要老老實實地跟我交代了本可以隱瞞的實情。

我後來也在想,如果那時候她和謝總分了手什麼都不說,我會不會假裝什麼都不知道繼續和她交往。答案是肯定的,我不是那麼小心眼兒的人。而且,我愛她。

可我們還是分了手,她哭得不像樣子,我心裏疼得流血。為什麼呢?明明我們那麼合適,明明我們都那麼珍惜對方。我喝了整整一大瓶的可樂,第一次感慨這東西和酒是不能比的,因為它發泄不了我心中的鬱悶。

我一向是私下隻喝可樂不喝酒的人,一直都把工作上的喝酒當成是為了求生而不得已的慢性自殺。

是誰說過的,愛情之所以美好就是因為它很傷。多麼矯情的一句話,現在卻完全是我心情的寫照。

然後呢?愛也愛過了,傷也上過了,生活卻還是要馬不停蹄地繼續。我還是我,陽光好青年小周,我也還是堅持著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我也仍在盼望著能找到一個像楊沫一樣的好姑娘。

執迷不悔也好,死性不改也罷,我還是堅信隻有這樣的姑娘才適合我。就像我永遠隻能做言情小說的炮灰男一樣,我的她也絕不會是沒事找虐的缺心眼兒女主。我要找個平凡的女人,然後積極熱情地普普通通地過一輩子。

我向謝總遞了辭呈,他卻沒有理會我的辭職反倒把我破格升職調去了海南。我沒有推辭,我要抓住每一個可以進步的機會。

我沒有把愛情的傷痛帶來海南,所以我還是那個積極樂觀的小周。我祝福楊沫能找到她真正的幸福,我也相信能擁有她的男人一定也是最幸福的。

而我也要繼續尋找我的幸福,還是和以前一樣,一個夢想的家,還有一個陪著我一起住在這個夢想家裏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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