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符紙,我還在口袋裏摸到了一支毛筆,上麵的筆墨幹了,但用舌頭舔一下就能畫符。
從味覺來看,筆墨應該是朱砂混合雞血做的,我隻舔了一下就覺得舌頭火辣辣的,那種感覺就像吃了一大口芥末似的。
看來這朱砂和雞血,對鬼魂的作用確實不小,待我畫完符咒,它們跪下求饒都沒用,今天道爺我就要替天行道!
趁著那群小鬼沒反應過來時,我迅速畫好了一道靈符,當即便貼在了胖子鬼身上。
那玩意兒起初愣了一下,揮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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