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立刻過來捂住我的嘴,低聲警告道:
“你喊這麼大聲幹什麼!現在你和我就算是同謀!
你想引來別人,送你坐牢嗎?!”
我趕緊搖了搖頭,閨蜜滿意地放開了我。
我畏畏縮縮地指著屍體,說道:
“你殺的他?”
閨蜜陰狠地笑了一聲,說道:
“是我殺的又怎樣,他自找的!
他竟然敢背叛我,還找我提分手,想離開我!”
“我們大學談的戀愛,他曾經給我捂過手,和我說過結婚,對我這麼好過......
可是現在卻要拋棄我!”
閨蜜的神色一會兒懷念痛苦,一會兒極度仇恨。
我在旁邊像個鵪鶉,背地裏卻悄悄抬高了胳膊。
湊近些好全部都錄進去!
這個反社會殺人變態!
我顫顫巍巍地說道:“可是,你也不能就這樣殺了他啊......”
閨蜜聞言對我露出不屑的表情:
“對你這種人來說,別人欺負你你都不敢還手,你懂個屁!”
我心中怒火中燒,這就是她的真心話。
我和閨蜜大學時便認識。
有一次我被籃球砸到,麵對別人的道歉我笑一笑就放棄了追究。
她對我說:“要是我的話,不把他的籃球劃爛他別想要回去。”
我以為是她在為我打抱不平,還覺得她人很好。
從此,她就開始有意無意與我黏在一起。
其實細想起來,這幾年中,不少次麵對社會新聞她都表現得很沒人情味。
我卻被她糊弄了過去。
直到現在我才明白,原來她是反社會人格。
網上那份栽贓給我的檢查單是她自己的。
隻是這女人太會模仿別人的表情,掩飾住了自己內心的不正常。
閨蜜意識到自己說錯了話,立刻找補:
“誰叫你人好呢?
我今天找你也就是因為你善良,你不會忍心看著我進監獄的,對嗎?”
呸,明明是看中了我好欺負!
我心中冷笑,表麵卻擺出猶豫不決的樣子。
閨蜜見狀,表演得更加用力:
“佳佳,我也不是故意的,是失手殺人。
你幫幫我,反正他沒親朋好友的,不會有人發現他失蹤的。”
“我們這麼多年的感情,我信得過你,才找你來。
反正不管你願不願意,我們兩已經是一條繩上的螞蚱了!”
上一世,我就是聽信了閨蜜的威脅,同意了幫她處理屍體。
結果全程她隻讓我上手,全屋都隻留下了我的指紋痕跡。
警察來取證,硫酸瓶上的指紋讓我的嫌疑更洗不清。
我心中冷笑,大聲清晰地反駁她道:
“殺人應該報警,而不是找我來處理。
你自己殺的人,憑什麼要我來為你分擔風險?!
還想拉我下水,我就是現在去舉報你,也不會幫你分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