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毅費力地睜開眼,視線模糊,天花板的白熾燈晃得他頭暈。
他想動,卻發現全身像被灌了鉛,連一根手指都抬不起來。
“......醫生說就是個植物人,沒救了,還花這個冤枉錢幹嘛?”一個女人尖利的聲音響起,熟悉得讓他靈魂都在戰栗。
是胡婉兒,他舔了一輩子,愛了一輩子,最終卻把他送進地獄的前妻。
另一個聲音,是他最信任的姐夫,張建明:“婉兒,話不能這麼說。他畢竟是我小舅子......不過公司最近資金確實緊張,他名下那幾套房產,還有股份,我看還是早點過戶出來,免得夜長夢多。”
“早就該這樣了!要不是他當年死活不肯把核心技術專利轉給我,公司至於被國外卡脖子嗎?活該!”胡婉兒的聲音裏滿是怨毒,“對了,他媽那邊怎麼樣了?”
“還能怎麼樣,哭唄。放心,我已經找人跟醫院打過招呼了,今天就把他呼吸機停了,就說是......搶救無效。”張建明的聲音壓得很低,卻像一根鋼針,狠狠紮進李毅的耳膜。
停掉呼吸機......
原來,他們連最後幾天都不願意等。
李毅用盡全身力氣,喉嚨裏發出嗬嗬的聲響,渾濁的眼球死死瞪著門口那兩個模糊的人影。滔天的恨意和悔恨像岩漿一樣在他胸中炸開。
恨自己識人不清,引狼入室!
恨自己愚孝懦弱,為了一個拜金女,虧欠了家人一輩子!
如果......如果能重來一次......
意識陷入無邊的黑暗,那股不甘的執念,卻仿佛要撕裂整個時空。
......
“喂!李毅!你發什麼呆呢?”
“就是啊,婉兒跟你說話呢,你聾了?”
嘈雜的人聲和八十年代末特有的流行金曲混雜在一起,將李毅混沌的意識猛地拽回現實。
他霍然睜眼。
眼前不再是慘白的病房,而是人聲鼎沸的百貨大樓。明晃晃的燈光下,穿著的確良襯衫和喇叭褲的男男女女擠在櫃台前,空氣中彌漫著廉價香水和雪花膏的味道。
李毅低下頭,看到的是一雙年輕、幹淨,甚至有些單薄的手。他身上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藍T恤,腳上是一雙回力球鞋。
這不是他!
至少,不是那個在商海沉浮二十年,年近四十、滿身疲憊的李毅!
“李毅!你到底買不買啊?一句話!”
那個讓他恨之入骨的聲音再次響起。
李毅猛地抬頭,視線穿過人群,定格在一張年輕又漂亮的臉上。柳葉眉,瓜子臉,皮膚白皙,此刻正撅著嘴,滿臉不耐煩。
是胡婉兒。
十八歲的胡婉兒。
她身邊還站著兩個打扮時髦的女孩,是她的閨蜜,正抱著手臂,一臉看好戲的表情。
胡婉兒的手,正指著旁邊服裝櫃台裏掛著的一條連衣裙。那是一條在1990年堪稱天價的“港風”連衣裙,白色的蕾絲花邊,收腰設計,標價牌上一個刺眼的數字——800元。
“婉兒,我看他就是買不起,別為難他了。”一個閨蜜陰陽怪氣地開口,“這可是八百塊,他爸媽在廠裏踩縫紉機,一個月工資加起來才多少?”
“就是,不像追你的王浩,人家裏可是開飯店的,別說八百,一千八的裙子眼睛都不眨一下。”
周圍的顧客也被這邊的動靜吸引,紛紛投來好奇的目光。
胡婉兒的臉瞬間掛不住了,她狠狠瞪了李毅一眼,語氣帶著命令和施舍:“李毅,我最後問你一遍,你買不買?你不是說,隻要我答應跟你處對象,你什麼都願意為我做嗎?現在就一條裙子,你都舍不得?”
她營造出一種氛圍,仿佛李毅今天不買,就是不愛她,就是背信棄義的小人。
前世,就是在這裏,麵對同樣的情景,李毅被所謂的“愛情”和男人的“麵子”衝昏了頭。他咬著牙,將自己剛拿到手的八百塊獎學金,全部拿出來買了這條裙子。
結果,胡婉兒穿著這條裙子,當天晚上就坐上了王浩的摩托車。而他,連下個月的生活費都沒有著落,啃了一個月的饅頭鹹菜。
那是他舔狗生涯中,最屈辱,也最深刻的一筆。
此刻,前世臨死前的絕望,與今生的荒誕場景重疊,李毅心中翻湧的不再是愛慕,而是近乎凝成實質的冰冷殺意。
他笑了。
在所有人錯愕的目光中,李毅笑了。那笑容裏沒有一絲溫度,眼神深邃得像一潭不見底的寒淵,讓十八歲的胡婉兒莫名地打了個冷顫。
“李毅,你笑什麼?你什麼意思?”胡婉兒被他看得心裏發毛。
李毅沒有回答她。
他收回目光,仿佛看她一眼都是浪費時間。在胡婉兒和她閨蜜們“他慫了”、“他要掏錢了”的得意眼神中,李毅動了。
他轉身,邁開步子。
但方向,不是那個掛著連衣裙的服裝櫃台。
他徑直穿過人群,一步一步,走到了服裝區對麵的金飾櫃台。
這個舉動,讓所有人都懵了。
“他......他去那幹嘛?”
“瘋了吧?買不起裙子,還想去看金子?”
胡婉兒的臉漲得通紅,感覺自己像是被當眾耍了,她氣得跺腳:“李毅!你給我回來!”
李毅充耳不聞。
他站在金飾櫃台前,目光掃過那些在燈光下閃耀的項鏈和耳環。前世他身家億萬,送給胡婉兒的珠寶首飾堆滿了一個保險櫃,但他從未給自己的母親買過一件像樣的禮物。
他母親一輩子省吃儉用,手上那枚還是結婚時買的銀戒指,早就被歲月磨得看不出花紋了。
“同誌,你好。”李毅的目光,最終落在一枚款式簡單的金戒指上,上麵隻刻著一個“福”字。
“同誌,有什麼需要?”售貨員大姐態度很熱情。
“這枚戒指,多少錢?”李毅的聲音平靜而沉穩,帶著一種與他年齡不符的成熟。
“這個好,足金的,款式也大方,給長輩戴最合適了。不貴,七百八十八。”
七百八十八。
李毅點點頭,從口袋裏,掏出了一個用手帕仔細包好的錢卷。他一層層打開,裏麵是八張嶄新的一百元大鈔。這是他熬了無數個通宵,才換來的市級奧賽一等獎獎學金。
前世,這筆錢成了胡婉兒的裙子。
今生,它要回到本該屬於它的地方。
“同誌,就要這個,麻煩幫我包起來。”李毅將八張鈔票遞了過去,沒有一絲一毫的猶豫。
整個過程,他甚至沒再回頭看胡婉兒一眼。
那邊的胡婉兒和她的閨蜜們,已經徹底傻眼了。
她們眼睜睜地看著李毅,用那筆她們誌在必得的錢,買了一枚她們看來“又土又俗”的金戒指!
“他......他有病吧?八百塊的裙子不買,去買個金戒指?”
“給誰買的?他媽?他瘋了?”
胡婉兒的臉色由紅轉白,再由白轉青。這已經不是買不買裙子的問題了,這是當著這麼多人的麵,赤裸裸的羞辱!李毅用行動告訴她,她胡婉兒,連一個戒指都不如!
就在這時,李毅拿著包裝好的小紅盒,轉身走了回來。
胡婉兒的閨蜜還想說什麼,卻被李毅冰冷的眼神掃過,瞬間噤聲。那眼神,根本不像一個十八歲的少年,倒像是......一頭擇人而噬的猛獸。
李毅一步步走到胡婉兒麵前。
胡婉兒下意識地後退了半步,強撐著怒火,咬牙切齒地問:“李毅!你到底想幹什麼?你把話說清楚!”
她還抱有一絲幻想,或許,這戒指是買給她的?雖然款式老土,但畢竟是金的,也算他有心了。
李毅看著她,嘴角勾起一抹嘲諷的弧度。他將手中的小紅盒掂了掂,然後,當著她的麵,小心翼翼地放進了自己襯衫最裏麵的口袋,緊貼著胸口。
那個動作,珍而重之。
做完這一切,他才終於開了口,聲音不大,卻清晰地傳遍了周圍每一個人的耳朵。
“我的錢,隻給我最親的人花。”
他頓了頓,目光像一把鋒利的手術刀,將胡婉兒臉上最後一點血色也刮了下去。
“你,也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