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結婚證,造假造得太拙劣了。
鋼印模糊不清,甚至連民政局的章都蓋歪了,照片背景藍得發假。
方家明看我還在笑,一臉不悅。
“你笑什麼?被刺激瘋了?”
我合上證件,意味深長地看著他:“你要不去民政局查一下呢,看看薑時宜的配偶欄上,到底寫的是誰的名字。這種假證你也敢拿出來,是怕自己進去得不夠快嗎?”
方家明翻了個白眼,顯然是個法盲。
“你嚇唬誰呢?時宜姐親手交給我的還能有假?我今天來,就不是跟你廢話的!”
話落,他對著身後的眾人一揮手,氣焰囂張地開口:
“各位鄰居,這個男的死皮賴臉纏著我老婆,嚴重影響了咱們小區的治安和風氣!大家說,是不是該把他趕出去?”
一個戴著紅袖章的大媽從人群中站了出來,她是小區的熱心大媽之一,平時最愛管閑事。
她指著我說道:“小夥子,有手有腳的幹點什麼不好,非要當男小三?我們小區是文明小區,容不下你這種人,趕緊搬走吧!”
方家明立刻在一旁幫腔:“就是!這種人留在這裏就是個禍害!趕緊滾!”
其他幾個鄰居也紛紛附和。
“對!快走吧!我們不歡迎你!”
“年紀輕輕不學好,丟人現眼!”
他們一個個義正辭嚴,仿佛站在了道德的製高點。
我靜靜地看著他們表演,臉上沒有絲毫波瀾。
等到他們說得口幹舌燥,聲音漸歇,我才緩緩開口。
“說完了?”
我的平靜,讓方家明有些意外,也有些惱怒。
“你這是什麼態度?你一個不要臉的小白臉,憑什麼賴在這裏?”
“憑什麼?”
我轉身走進書房,從保險櫃裏拿出了一個文件袋。
回到門口,當著所有人的麵,從文件袋裏抽出一份文件。
“就憑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