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她聲音尖得發顫,拳頭攥得發響,“誰給你的膽子,敢先提離婚?”
我拍了拍袖口並不存在的灰:“法律規定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離婚。我隻是在行使法定權利。”
“法定權利?”
她猛地抬頭,眼眶發紅,卻倔強地不肯掉淚,“你別忘了,這五年你吃我的、住我的、開我的車、花我的錢!離開我,你什麼都不是!”
“謝謝提醒。”
我點頭,掏出錢包,抽出一張黑卡,兩指夾著,沒有絲毫留戀就遞回去,“車鑰匙在玄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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