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大全
打開小說大全APP
閱讀更多精彩小說內容
目錄
設置
客戶端

9

半年後,法院的終審判決下來了。

張偉和李芳因教唆未成年人故意損毀財物罪、誹謗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並罰。

雖然因為浩浩未滿十二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但作為監護人和實際教唆者的父母,必須承擔主要責任。

張偉被判了七年。

李芳被判了五年。

因為無力償還巨額債務,他們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終身背負著這筆還不清的債。

至於浩浩,因為父母雙雙入獄,爺爺奶奶又早就不認這個敗家兒子,最後被送進了福利院。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

© 小說大全, ALL RIGHT RESERVED

DIANZHONG TECHNOLOGY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