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那天,是個陰天。
法官進來,全體起立。
“原告宋峰,被告宋國梁、宋雲、宋建國......都到齊了?”
“到齊了。”李律師說。
“那開始吧。”
先是我方陳述。
李律師站起來,聲音平穩有力:“審判長,我方起訴被告宋國梁盜竊財物二十萬元、被告宋雲危險駕駛致人損傷、被告宋建國等人誹謗造謠。這是證據清單。”
他把材料遞上去。
法官翻了翻:“被告方有什麼意見?”
我爸的律師站起來,是個年輕小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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