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接去了法院,起訴喻婉和周凱。
要求歸還我當初給她們買房的三百萬首付款,
以及這幾年我墊付的生活費,共計四百五十萬。
理由很簡單:贈與是可以撤銷的。
尤其是在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權益的情況下。
喻婉偽造病曆想把我送進精神病院,這已經構成了嚴重的侵害。
開庭那天,喻婉和周凱都來了。
幾天不見,喻婉頭發亂糟糟的,黑眼圈重得像熊貓,周凱更是胡子拉碴,一臉頹廢。
在法庭上,麵對鐵一般的證據,她們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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