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來得很快。
我把所有證據都交了上去。
張明軒也被叫來了。
調解室裏,張明軒坐在我對麵,臉色陰沉。
警察開口:“張明軒,網上的帖子是你發的嗎?”
張明軒聳聳肩:“什麼帖子?我不知道。”
“這些截圖,發帖人的IP地址在你常去的網吧。而且,”警察推過我的手機,“這段錄音裏,你承認了造謠。”
張明軒臉色一變,沉默了幾秒,忽然笑了:“警官,我就是開個玩笑,沒想到她當真了。”
我攥緊拳頭,“開玩笑?你毀了我的名聲,全縣的人都在罵我,這叫開玩笑?”
警察示意我冷靜,“張明軒,這種行為已經涉嫌誹謗。林小姐有權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張明軒攤手:“那你們想怎麼樣?抓我坐牢?”
警察皺了皺眉頭,看向我,“林小姐,你的訴求是什麼?”
我深吸一口氣:“第一,賠償我的精神損失費,八萬。第二,在所有發布過造謠帖的平台,置頂道歉聲明,說清楚真相。第三,接受法律的處罰。”
“八萬?”張明軒跳起來,“林晚晚你搶劫啊!”
調解進行了兩個小時。
張明軒咬死隻賠五千,我堅持五萬。
最後警察提出折中方案:三萬,公開道歉。
張明軒陰沉著臉同意了。
回去之後,張明軒在本地論壇發了道歉聲明。
聲明一出,輿論開始反轉。
原來罵我的人,現在調轉槍口罵張明軒。
但也有不同的聲音:“一個巴掌拍不響,這女的肯定也有問題。”
“把事情鬧這麼大,以後誰敢娶?”
“這女的不是個省油的燈啊,正常女人誰會這麼鬧啊。”
我看著這些評論,隻是冷笑。
過完年,我訂了回城的機票。
臨走前一天,父母欲言又止。
“晚晚,要不多待幾天?”
“公司要上班了。”
我爸歎氣:“你這孩子,脾氣太倔。張明軒這事,以後在縣城,你的名聲......”
“我在城市生活,不在縣城。我的名聲我自己掙,不靠嫁人。”
媽媽眼圈紅了:“你就不能服個軟嗎?女人太強了,吃虧的是自己,再說了,明軒多好的男人啊......”
我沒有和他們理論,因為在他們眼裏,都是我太要強太斤斤計較了。
本來就不是張明軒的錯。
他們不向著我,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
第二天一早,我離開了家。
回到城市,我鬆了一口氣。
在這裏,沒人關心你嫁沒嫁人。
我租的是一間小公寓,朝南,有陽光。
放下行李,我癱在沙發上。
休息了兩天後,我回到公司。
然而,平靜隻持續了一個月。
三月初的一個晚上,我加班到九點,剛到家,媽媽的電話來了。
“晚晚!告訴你個好消息!”
我心裏一沉:“什麼好消息?”
“小張來咱們家了!帶了好多禮物!他還給我和你爸下跪道歉,說他錯了,之前是一時糊塗!”
我心裏忽然有不好的預感,“所以呢?”
我媽興奮的說道:“所以我們就收了他的彩禮。十八萬八!晚晚,你就別生氣了,嫁給小張吧!”
我怒吼道:“你們收了他的彩禮?”
電話那頭靜了幾秒,媽媽有些不高興:“是啊。小張說了,隻要你嫁給他,他會用一輩子補償你。男人嘛,年輕時都會犯錯,知道改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