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知我替事務所連續打贏999場官司後,隱婚多年的律師妻子終於同意跟我舉行婚禮,官宣婚事。
可直到天黑我也沒看到妻子的人影,反倒看到了她和男助手在婚禮上當眾擁吻的朋友圈:
【剛被同事嘲笑是單身狗沒人要,律師姐姐就來救場,以後白天我是她的三好員工,晚上她是我的親親老婆。】
照片裏,他和妻子無名指上的婚戒格外刺眼。
一時間,所有人都以為我會氣到發瘋,可我卻淡然一笑,在下麵評論道:
【什麼時候再生幾個孩子?我一定給你們發個大紅包!】
下一刻,關機一整天的妻子卻主動打來電話:
「阿銘的未婚妻婚禮前夜突然鬧脾氣逃婚,他爸媽思想傳統,要是讓醜事曝光,他肯定會被家裏人被活活打死,我也是去救場,身為律師,難道你就沒有一點同情心?」
「現在就把評論刪了,親口跟阿銘賠禮道歉,等他重新把未婚妻找回來,我自然會澄清一切,重新跟你舉行婚禮。」
可我看著手上的離婚起訴書,隻是冷冷一笑:
「沒必要,沈大律師等著接我們的離婚官司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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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話音剛落,電話那頭,妻子沈明珠沉默片刻,再開口時卻多了幾分不耐煩。
「顧世安,你腦子能不能清醒一點?」
「我說了,和阿銘辦婚禮隻是走個形式而已,何況我都承諾之後會重新跟你補辦婚禮,你就這麼沒耐心,就不能再等等嗎?」
「難道非要逼我公開阿銘他未婚妻鬧脾氣逃婚,任由別人嘲諷他連個女人都管不住,眼睜睜看著他被爸媽打死,一屍兩命嗎?」
聽著電話那頭沈明珠理直氣壯的說辭,我站在法院門口,不由諷刺一笑。
我和沈明珠早在七年前就領了證,卻一直沒有辦婚禮,更沒有向任何人官宣。
那時,她用我們多年攢下的全部積蓄剛剛成立了律所,資金捉襟見肘,即使她沒有和我辦一場真正的婚禮,沒有給我一分嫁妝,我也沒有計較。
我們像是做賊般,瞞著彼此的父母悄悄領了證,期盼著日後律所壯大,一起把日子過好。
後來,在我們的共同努力下,律所的客戶越來越多,名氣也越來越大。
我也早就挑好了婚禮的場地,婚服......
隻要她一句話,我們隨時都可以舉行婚禮。
可每次我提及補辦婚禮時,沈明珠卻總是有著用不完的借口,說不完的大道理,一遍又一遍地讓我再給她一點時間,等她徹底讓律所在業界站穩腳跟,等她將新人培養出來。
我就這麼等了她七年。
直到上周,我廢寢忘食整理卷宗,替律所打贏了第999場官司。
沈明珠也徹底沒了借口,終於同意和我舉辦婚禮,作為對我的嘉獎。
之後的一周裏,我每天合眼的時間不超過四個小時,親自安排著婚禮的每一處細節,婚禮前夜更是激動的一晚沒睡。
可婚禮當天,我等到天黑散場,也沒看到沈明珠的人影,隻看到在場賓客投向我的視線逐漸變得可憐。
如果不是碰巧看到她的助手傅銘曬出的朋友圈,恐怕到現在我還被蒙在鼓裏。
可她卻還能言之鑿鑿說我沒有耐心。
說到底,她隻是不想和我舉辦婚禮,不想向外人承認我是她的丈夫。
回神,我不再像過去那樣妥協順從,而是冷笑著嗆道:
「是啊,婚禮隻是個形式,可為什麼,傅銘隻是掉了幾滴眼淚你就火急火燎趕去,而我等了你七年,你卻連一天的時間都抽不出來,甚至都懶得找個借口敷衍一下我,直接關機失聯一整天。」
「既然我們連敷衍彼此的必要都沒有了,那這段婚姻又何必繼續下去?」
聽到我的質問,電話那頭,沈明珠頓時沉默,似乎沒料到我這次會如此不給她麵子,主動挑破這段關係七年來的遮羞布。
片刻,她卻一副無奈的模樣,長歎了口氣。
「世安,你能不能不要動不動就提離婚?我現在又要忙著律所的事情,又要應付阿銘他爸媽,還要一遍又一遍跟你解釋,這樣我真的很累。」
「你也是律所的一份子,應該很清楚之前律所為了栽培阿銘這一批人才,花了多少人力物力財力。」
「我想打理好律所,讓你和我們以後的孩子能有更好的生活,難道我這也做錯了嗎?」
又來了。
又是喋喋不休的說教,又是冠冕堂皇的大道理。
過去七年裏,沈明珠總是這樣,仿佛隻有她才是對的,一切都是為了我好,打著愛我的旗號,一次又一次地讓我妥協順從。
可她即使說破天,也無法掩飾傅銘的無能。
身為沈明珠千挑萬選出來的助手,傅銘的業務能力卻基本為零,甚至就連最基礎的法律知識都一竅不通,惹怒過不少前來委托的客戶。
若是換做一般的新人,別說是惹怒客戶了,但凡填寫的材料裏有一個標點符號錯誤,有一處法律表述有歧義,都會被她直接勸退。
可輪到傅銘時,即使他再怎麼犯錯,沈明珠也不會懲罰,甚至永遠是一副溫聲細語的模樣,從來不會對他發怒,美其名曰他還隻是個剛畢業的學生,還沒有適應工作節奏。
但她似乎忘了,這已經是傅銘入職的第二年了,早就不是什麼新人。
她對傅銘的偏愛,早已超越了正常的行業前輩和新人之間的關係。
以至於傅銘發朋友圈公開自己和沈明珠的婚禮,大家也並不意外,甚至還在評論區打趣,說他們早有苗頭終於官宣結婚,一陣起哄。
想到這,我冷聲道:
「你說的對,錯的人不是你,而是我。」
電話那頭,沈明珠還以為我又一次被她說服,一臉欣慰地點點頭:
「這還差不多,世安,你能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我就放心了,隻要你......」
可不等她說完,我卻冷聲打斷道:
「沈明珠,你知道我錯的最離譜的事情是什麼嗎?」
「是七年前沒有聽家裏的勸告,偷偷跟你領證結婚。」
「還有,我的離婚訴訟已經被受理,我們明天法庭見!」
說罷,我沒有給沈明珠開口辯解的機會,直接掛斷了電話。
緊接著,我剛想把開庭的電子版通知發給她,手機卻突然冒出一個紅色感歎號。
是她刪除了我的聯係方式。
我卻並不意外。
過去七年裏,每次沈明珠發現我不聽她的話,就會這樣切斷和我的聯係,換掉家裏的門鎖密碼,甚至凍結我的銀行卡,最後用冷暴力逼我主動向她低頭。
可這次,我不想再陪她玩這種無聊的服從性測試遊戲,也不想和她繼續走下去了。
回神,我剛要熄滅手機,傅銘卻突然在律所的客戶群裏@我,發了一條消息。
下一刻,原本沉寂的客戶群裏頓時消息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