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走。
趙家人以為我會連夜離開。拿著三百萬去過安穩日子。他們錯了。
第二天一早,我去了鎮上的郵政儲蓄。
櫃台大姐認識我。“小滿,這麼早?”
“辦個彙款。”
我把一百二十萬現金分三筆存入賬戶。加上昨天到賬的一百八十萬。剛好三百萬。
我轉了二十萬到另一個賬戶。
那是省城一家知識產權律師事務所的委托金。
律師姓陳,四十多歲,打過七十多起專利侵權案,勝率百分之九十二。
我是三個月前聯係上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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