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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吸一口氣,平複了一下情緒。
現在翻臉,不是明智之舉。
房子剛簽合同,手續還沒走完。
既然你想玩,那我就陪你好好玩玩。
趁著她還迷糊,我重新拿起她的手機,迅速將那些聊天記錄、群聊內容,還有小紅書的帖子。
全部拍照、錄屏,傳到了我的雲端。
做完這一切,我刪除了傳輸記錄,把手機輕輕放回原處。
然後換上一副溫柔的麵孔,扶起醉醺醺的孟晴。
“沒事,剛才手滑了。”
“走,老婆,我們回家。”
孟晴整個人掛在我身上,嘴裏噴著酒氣。
“林舟......你對我真好......”
“以後......我們好好的......”
我嘴角嘲諷。
是啊,我會對你“很好”的。
第二天一早,孟晴是在頭痛欲裂中醒來的。
她揉著太陽穴,第一反應就是找手機。
看到手機安然無恙地放在床頭,她鬆了口氣。
“老公,早啊。”
她穿著睡衣走出臥室,看見我正在陽台打電話。
我對著電話那頭說道:“行,那兩百萬的轉賬記錄我都留著呢,備注也寫清楚了。”
孟晴愣了一下,眼神瞬間警惕起來。
“林舟,你給誰打電話呢?什麼轉賬記錄?”
我掛了電話,轉過身,一臉坦然。
“哦,我想著既然房子寫了你的名,為了讓咱媽放心,我得把這事兒落實了。”
“剛跟律師朋友谘詢了一下,說是為了保障你的權益,得把手續補全。”
孟晴一聽“保障權益”,眼睛立刻亮了。
“什麼手續?”
我走過去,給她倒了一杯溫水。
“律師說,雖然寫了你的名,但畢竟錢是我出的。”
“為了防止以後有糾紛,比如我反悔了什麼的。”
“咱們最好補一個協議,說明這錢是我‘自願’給你的,而且是作為彩禮的一部分。”
孟晴聽得心花怒放。
這不正是群裏姐妹教的嗎?
坐實彩禮,坐實贈與!
她激動地拉住我的手:“老公,你想得太周到了!那你趕緊寫,我簽字!”
我看著她迫不及待的樣子,心裏冷笑。
真是貪婪讓人降智。
“行,我這就起草。”
我拿出早就準備好的紙筆。
看似隨意地寫了幾條。
核心內容是:林舟支付的兩百萬元,用於購買XX別墅,登記在孟晴名下。
重點在最後一條:【若雙方未能締結婚姻關係,或婚姻關係存續不滿一年,女方需全額退還該款項及利息。】
這是《民法典》關於彩禮返還的最新司法解釋精神。
也是我給她的第一道索命符。
孟晴拿過協議,掃了一眼。
目光停留在“未能締結婚姻”那幾個字上。
眉頭皺了起來。
“林舟,你這是什麼意思?你不相信我會跟你結婚?”
“這要是簽了,豈不是我成了欠債的了?”
反應還挺快。
我麵不改色,露出一副委屈的表情。
“晴晴,兩百萬啊,我爸媽的棺材本。”
“我要是沒點保障,回頭我爸媽能罵死我。”
“再說了,我們下個月就領證辦酒了,這條款對你來說就是廢紙一張啊。”
“除非......你本來就不想跟我結婚?”
我反將一軍。
孟晴眼神閃爍了一下。
她想起了昨晚她媽說的話,還有那個海歸博士。
如果現在不簽,我若是鬧起來去退房,她那五百萬的豪宅夢就碎了。
而且,隻要領了證,拖個一年半載再離,這錢不就穩了嗎?
那幫姐妹說過,隻要結了婚,這錢就是共同生活開銷或者贈與,很難要回去的。
她咬了咬牙,覺得這波穩賺不賠。
“行!我簽!”
“但我也有個條件,房產證下來之前,這協議不能給我媽看,省得她多想。”
正合我意。
“沒問題。”
看著她在協議上落下名字,按上手印。
我心裏那塊大石頭,終於落地了。
但這,僅僅是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