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還沒來得及動手,他先出招了。
第十四天,我正在公司整理材料。
手機彈出一條短信。
法院電子送達通知。
錢衛東訴沈瑤,離婚糾紛。
已立案。
理由:感情破裂。
附帶主張:個人財產分割、精神損害賠償。
我點開附件,看到他的"證據"。
三張照片。
第一張,我和一個男人在酒吧門口"摟抱"。
第二張,一份酒店入住記錄,名字是我。
第三張,我和那個男人"接吻"的側麵照。
我認出來了。
是我的客戶,嶽明。
上個月他請我吃飯,感謝我幫他公司查出一筆貪汙。吃完他喝多了,我扶他出門叫代駕。
那張"摟抱",是我架著他的胳膊。
那張"接吻",是他趴在我肩頭吐。
角度刁鑽,拍得恰到好處。
他的代理律師叫孫浩。
錢衛東的大學同學,大學時同一個宿舍。
起訴狀的邏輯很清晰——先把我打成"過錯方",道德上定性。再主張他名下的房子、車、存款全是婚前個人財產,不分。最後反告精神損害賠償。
他不隻是想踢掉我。
他要踢得幹幹淨淨。
好一個錢衛東。
比我快了一步。
但他不知道我已經查了兩周。
更不知道,他那三張照片有一個致命漏洞。
那張"接吻"照裏,我穿的黑色針織衫,左肩露出一根紅色內衣肩帶。
那件內衣是今年3月17號買的,三八節打折,我記得很清楚。
而他標注的拍攝日期是去年11月。
去年11月,這件內衣還不存在。
普通人看不出來。
但我是查假賬的。
我對時間線的敏感,是職業本能。
我把漏洞記下來,沒聲張。
當晚錢衛東沒回家。
第二天一早,他的短信來了。
"瑤瑤,你應該收到通知了。不想走到這步,但你最近太不正常。好聚好散吧。房子和車我來處理,你的東西自己收拾。"
下麵又跟了一條。
"另外,你媽手術費你自己想辦法。我這邊也不寬裕。"
七十二萬。
他拿走的。
現在他說不寬裕。
我截圖。
存進CWD。
上午請假,直奔宋婷的律所。
她看完起訴狀和照片,直接冷笑。
"孫浩?這人在圈子裏風評本就差。之前有當事人投訴他偽造證據,沒坐實。"
"那三張照片PS痕跡很重。酒店記錄的來源也需要核實。"
"現在反擊?"
"還不夠。"
"差什麼?"
"我不知道72萬以外他還藏了多少。那張隱藏銀行卡裏有多少錢、流向哪裏,我還沒查清。"
我翻開筆記本。
"還有一件事。林苒,她到底知不知道錢衛東沒離婚?"
宋婷想了想。
"你是想確認她是共犯還是受害者。"
"如果也是受害者,她會是我最好的證人。"
宋婷盯著我看了幾秒。
"你可真不像剛被老公算計的人。"
我站起來,收起筆記本。
"我處理過上百個做假賬的人。他們的共同點就一個——覺得自己天衣無縫。"
"但每一筆賬都有痕跡。"
"每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