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強壓下惡心將保溫杯擰緊塞回書包。
這杯水是物證,可是現在不能報警。
光憑水和發聲器不足以錘死他們。
李明家裏有錢有勢,隻要他找個律師隨便扯個理由,就能把事情推的一幹二淨。
必須拿拿到他們合謀毀掉我的鐵證。
看了一眼手機時間,下午兩點半。
這個時間,李明應該還在醫務室或者輔導員辦公室。
宿舍裏肯定沒人。
我避開主幹道監控,從小路繞回男生宿舍樓。
宿管阿姨在值班室裏打瞌睡。
放輕腳步溜上了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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