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後。
法官敲響了法槌。
“被告人陳傑,犯敲詐勒索罪、誹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陳傑戴著手銬站在被告席上。
他瘦脫了相,曾經的滿臉橫肉全都不見了。
聽到判決結果的那一刻,他雙腿一軟跪在了地上,被法警強行架了出去。
孫麗抱著朵朵歎了口氣,走出了法庭。
我坐在最後排,看著陳傑消失在側門,心裏異常平靜。
走出法院大門。
我深吸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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