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雲曉頓了頓,看了一眼王以瓊,又道:“至於‘雲’字,那是雲曉的標記。雲曉每件繡品上都繡了這個字,不是為了打莊家的名號,而是為了認責,否則我大可繡個‘莊’字,不是嗎?紋樣是雲曉設計的,若是有人覺得不好,可以找到雲曉頭上。雲曉不躲不藏,光明正大。”
這番話不急不慢,條理分明,將王以瓊的指控一一化解。“寄賣”不是“賣”,“不出麵”便不算拋頭露麵,“認責”更是將一個“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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