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那天,法庭裏坐滿了記者。
周逸安坐在被告席上,全程沒有抬頭。
我的律師將證據一份份呈上:
七年來的聊天記錄,轉賬憑證,孕檢單,朋友圈截圖,全部經過公證,時間線清晰。
接著是溫溫發給我的私信截圖,以及那張周逸安親手寫的紙條,被法警當庭展示。
周逸安的律師試圖反駁,說紙條隻是情緒崩潰下的胡言亂語,不能作為證據。
我的律師當場反問:
“一個父親在女兒去世後寫的懺悔信,怎麼可能不是發自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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