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一個月後,我找到了一份工作。
在一家小公司做銷售,底薪四千。
老板美其名曰彈性時間,其實就是二十四小時待命,手機一響就得打開電腦。
但我還是堅持更新博客,斷斷續續地寫,寫那些普通人的心酸和被遺忘的瞬間。
有一天,我在上麵發了一句話——
【在那個家裏,熱鬧是屬於他們的,我像一個多餘的擺設,除了靜靜地看著,什麼都沒有。】
那條下麵的評論區突然炸了。
幾千條留言,都說感同身受。
他們順著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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