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律師眼神犀利地看向臉色驟變的孫律師:
“宋寒生賺的每一分錢,在法律上,都屬於星皇的公司資產,屬於黎初女士!”
“他將公司資產私自轉移給第三者,不僅構成非法轉移婚內財產,更是嚴重的職務侵占!”
全場嘩然。
宋寒生猛地站起來:
“不可能!那份代持協議我當年明明燒了!你怎麼可能還有?!”
“蠢貨。”
我靠在椅背上,用口型對他說了兩個字。
公證處備過案的東西,他以為自己燒了一份複印件就能毀屍滅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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