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下來那天,是十二月二十號。
冬至前一天。
林語晨最終簽了字。
聽陸誠說,是她自己主動簽的。
在法院開庭前三天,律師收到了她寄回來的協議書。
簽字那頁,有一滴水漬,把"林"字的最後一筆洇開了。
是不是眼淚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判決結果很幹淨:
房子歸她,車歸她,我拿走個人存款和車禍賠償款。
沒有孩子,沒有共同債務。
兩年的婚姻,結束得像拆一個空箱子。
那天晚上陸誠拉我去吃火鍋。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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