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盆當天,裝窮的丈夫把我送進了偏僻的小診所。
三小時後,接生婆抱著一動不動的孩子到我麵前,遺憾地搖頭。
我卻連哭喊的力氣都沒有,隻有一滴淚從眼角滑落。
五小時後,我把孩子的遺體存放在殯儀館的停屍間。
托起他小小的身體,卻耗盡了我全身的力氣。
七小時後,我拖著虛弱的身軀獨自回到家,默默在離婚協議上簽下我的名字。
獨自為兒子料理完後事,再見丈夫時。
他卻當著我的麵,和他的小青梅吻得難舍難分。
我沒說話,隻是拖起行李箱坐上返鄉的高鐵。
三天後,丈夫開著他的勞斯萊斯出現在我家門口,跪在我麵前:
“跟我回家好嗎?我要讓你做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