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阮代替公主嫁到蠻夷和親,過了五年非人的生活。
終於熬到回朝當天,夫君卻已經娶了青梅為妻,她隻能為妾。
靠著她砸錢鋪路的夫君,不認貧賤的過往,端著重臣的架勢說:“你臟了,不配做我的正妻,皇上的恩賜,你也受不起!”
她拚了命生下來的小兒子,認賊作母,對她又打又罵:“我隻有李笙笙一個母親,你這個破鞋怎麼不去死啊!”
龜縮在她身後的王公貴族,靠她換得安康的生活,卻以她為恥逼她去死!
女兒愛她,卻被逼成逆來順受的性子。
父母護她,卻落得身體殘疾的地步。
應阮冷笑,她是從無間地獄爬回來的人,一群懦夫,她不會讓他們有好下場!
她後來有錢有權仍被人恥笑:還不是沒有男人要!
那位令人聞風喪的戰神卻急忙高舉雙手:“我要!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