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胃癌的第一天,我給自己選了塊墳。
那地方是貴,可大師說那兒風水最好,能保佑下輩子投個好胎。
比如,別再當什麼被人抱錯的假千金。
這樣,就不會有人說我搶了別人的爸媽、哥哥、未婚夫。
也不會......再沒人愛。
我本來想燒掉日記、照片和那些他們送的東西。
可轉念一想,不對。
那些東西不早在蘇韻回來的那天,就被他們親手扔的扔,毀的毀了嗎?
起初,他們都說:“宛宛,你永遠是我們的女兒、妹妹、未婚妻。”
後來,麵對蘇韻一次又一次的刁難,他們的話就變了。
“她受了太多苦,宛宛,你讓讓她。”
他們說,我們得補償她。
我不想讓他們為難,二十年的優渥人生,確實是我偷來的。
我讓了,忍了,一次又一次。
直到第九十九次,在我那青梅竹馬未婚夫顧言的歇斯底裏中,我查出了胃癌。
“蘇宛!要是你沒出生,阿韻就不會被抱錯,不用吃那麼多苦!”
“未婚夫?我顧言訂婚的是蘇家真千金,不是你這種鳩占鵲巢還心思惡毒的冒牌貨!”
那晚,我在浴缸裏割開了手腕。
溫水漫過身體的時候,我覺得特別安寧。
手機卻突兀地響了,是個陌生號碼。
“你那墳,我早上訂了,麻煩你換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