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聚會上,妻子幫他的初戀剝了隻蝦。
我沒吵沒鬧,平靜地提了離婚。
“就因為我幫他剝了隻蝦?”
“嗯。”
妻子氣得發笑:
“好,離就離。”
“這次你最好有點骨氣,別剛到民政局門口又後悔了。”
她的姐妹調侃:
“還是別太過了,萬一真離了,去哪找這麼好的老公? ”
妻子卻是冷笑一聲,滿臉不屑:
“我就是太給他臉了,才讓他這樣得寸進尺。”
“當年為了供我讀書,他寧可和父母恩斷義絕,也要輟學打工。”
“他這麼愛我,怎麼舍得離開我?”
她說得沒錯,曾經的我很愛她,為了她可以放棄一切。
但那是曾經。
現在,我已經放下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