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親手將我送進山溝伺候一群男人。
隻因他們舍不得二十萬,更舍不得養妹。
養妹的親生父母為了二十萬彩禮錢要認回養妹。
爸媽不同意,勸我去替嫁:
“小雲才考上名校,前途大好!怎麼能在這個節骨眼上毀了她!”
就連說好要愛我護我的未婚夫也勸我:
“她性格軟,年紀又小,回去肯定受欺負,你忍心看她跳進火坑嗎?”
我忍心,一口拒絕。
可當晚我就被下藥送到了山溝溝。
直到一年後,陳嘉雲和我的未婚夫訂婚。
爸媽讓人把我接回來,共同見證大喜。
可他們不知道,他們接回的不再是那個弱小的女兒。
而是銅山嶺老大。
這一次,所有傷害我的人都要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