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辛苦三年終於考上大學,上完大學第一節課,宿舍樓就發生了火災。
造成了13名學生死亡,30名學生燒傷,宿舍樓整棟燒毀。
消防部門到現場勘查後,認定起火源是我桌麵上的小電鍋。
我懵了,我根本沒有買小電鍋啊。
我再三申訴,可警察介入調查,結果還是一樣的。
“薑昭,你到底還想狡辯到什麼時候?”
“我們發現了你在電鍋上留下的指紋,還有你買電鍋的快遞單,全部信息核查無誤。”
最終,我因違規使用電器釀成重大事故被勒令退學。
並且還被追究刑事責任和承擔全部經濟賠償。
看著爸媽失望的眼神和大學夢碎,絕望的我選擇了跳樓自盡。
再睜眼,我回到了起火前一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