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合夥人誣告侵占公司資產那天,女友謝為安主動請纓替我辯護。
她是業內最年輕的金牌律師,經手的案子勝訴率百分之九十七。
我握著她的手說不出話,她隻是笑了笑:"交給我。"
開庭前一個月,她每天在書房熬到淩晨三點,桌上堆滿了卷宗和取證記錄。
我給她端咖啡,她頭也不抬地說別擔心,證據鏈很完整。
我很感謝她,覺得我這輩子最幸運的事就是遇見她。
可上了法庭,她像變了一個人。
對方律師拋出一份偽造的轉賬流水,謝為安看完後放下了:
"我方對這份證據......沒有異議。"
我以為自己聽錯了,扭頭看她。
她沒看我,繼續說:
"我方當事人確實存在資金使用不規範的情況。"
旁聽席一片嘩然,我的手開始發抖。
接下來的四十分鐘,她每一次開口都像在親手往我脖子上套繩子。
能翻盤的關鍵證人,她放棄了傳喚。
對方漏洞百出的時間線,她一個字沒提。
敗訴判決下來的時候,我整個人像被抽空了。
走出法院,我攔住她:"你為什麼這麼做?"
謝為安沒說話,隻是瞥了我一眼:
“因為從一開始,我接這個案子,就不是為了幫你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