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拐十六年,親爹派人找回來那天,全府張燈結彩。
不是迎我,是給養子辦加冠禮。
我穿著一身洗得發白的練功服站在門口,養子穿著我的名字定製的金絲長衫,被我親娘牽著手,笑得得意猖狂。
看見我,他臉色一白,當場軟倒在我娘懷裏。
"夫人,都怪我......我不該穿這身衣服,他看了一定傷心。"
我娘心疼得直掉淚,瞪我一眼:"你站在門口吹什麼風?還嫌阿臨不夠難受?"
我那從未謀麵的雙胞胎姐姐,抱臂擋在他身前。
"鄉下來的就是沒規矩,進門第一件事就是嚇哭人。"
從小和我家定了娃娃親的郡主也在,她看都沒看我,隻彎腰替他擦眼淚。
"別怕,有我在,沒人能委屈你。"
我師父教過我,拳頭不打笑臉人。
可我師父還教過我另一句——
打不打,看他欠不欠。
我抬手一掌拍碎門口的石獅子,碎渣崩了一地。
滿院鴉雀無聲。
"別哭了。"
"衣服你留著,姐姐你留著,未婚妻你也留著。"
我往前走,頭也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