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婚宮宴上,妹妹身上掉出了一根白玉玉柱。
穢亂後宮,論罪當誅。
妹妹慌亂之下,把罪名推到我身上,
“是姐姐的東西,我親眼見她拿過。”
不等我否認,父母就跪在我麵前哀求:“你妹妹是準皇子妃,她如果認下罪行,咱們全家都得滅門。”
“你如果孝順,就救父母一命。”
就連我的未婚夫謝臨風也勸我:
“你名聲毀了,我也會照樣娶你。可芷柔不一樣,她名聲被毀隻能去死。”
我強忍屈辱,承認了罪行。
可出了宮,我就被取消婚約,強行送進了尼姑庵。
後來更是被暴徒灌下催情藥,日日折磨淩辱。
我拚了命向父母求救,卻被他們親手裝進豬籠,
“太子妃不能有個不清白的姐姐。”
“你既然要犧牲,就犧牲的徹底一點吧。
我被沉入湖底,活活溺死。
再睜眼,我回到陛下問罪的那一刻,
“東西不是我的,這淫婦誰愛當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