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林家從福利院領養時,是作為林嬌嬌的“陪襯”。
養母牽著林嬌嬌的手,看我的眼神像在打量一件打折商品。
“長得很一般,性格也不討喜,不如嬌嬌可愛。不過配給嬌嬌當個跟班,倒是剛好。”
在林家十五年,我活得像影子。
林嬌嬌學鋼琴,我必須在旁邊遞樂譜。
林嬌嬌考砸了,我必須把滿分卷子藏起來。
林嬌嬌想當才女,我熬了無數個通宵的畫作,被署上她的名字掛進名媛圈。
“你是林家養大的,懂點感恩。”養父扇我耳光時,總是這句話。
霍家來選妻那天,林嬌嬌穿著七位數的巴黎高定,像一件精心雕琢的展品。
而我穿著她兩年前的舊裙子,端著茶盤站在角落裏。
霍廷琛踏進客廳的那一刻,穿過林嬌嬌完美無瑕的側臉,精準地落在陰影中的我身上。
“你叫什麼名字?”
“沈微。”
“沈微,你願意跟我結婚嗎?”
後來,我嫁入霍家。
林嬌嬌帶著未婚夫上門炫耀,林母指著我的鼻子罵“白眼狼”,林父把我的畫架砸得粉碎。
但他們忘了——
霍家護短,是刻在骨子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