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橋上被消防員拽回來那天,我媽沒來接我。
是我鄰居來的。
鄰居歎著氣告訴我,我媽正忙著張羅養弟陸遠的婚宴,來不了。
我看著鄰居為難的表情,沒什麼感覺了。
因為這不是第一次。
三年前,我考上省會體製內工作。
我媽卻轉頭寫了舉報信,硬是把我的工作攪黃了,讓替補的養弟上了岸。
我歇斯底裏質問過她。
她總說:【你遠弟爸媽因為救我連命都沒了,我讓讓他怎麼了?】
陸遠比我小兩歲。
從小到大,我所有的好東西都以報恩的名義"讓"給了他。
我的臥室讓給他住,我的輔導資料讓給他用,我攢了半年的壓歲錢"借"給他買手機,再也沒還過。
甚至連去年。
我談了一年的女朋友,帶回家後,人突然不聯係了。
一個月後我在朋友圈看到,她和陸遠官宣了。
我媽冷著臉阻止要質問的我:
【是你自己比不上陸遠,人家女孩子才變心的,你怪誰?】
後來我才知道真相,是我媽偷偷告訴她,我有精神病史,有暴力傾向。
全是假的。
但我確實開始吃精神藥了,因為我想解脫。
閉上眼,我在想,如果能回到過去,我絕不讓我媽欠下養弟爸媽的命債。
再睜眼,陸遠的爸媽正在衝向洪水中的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