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晴替我坐牢那年,我發誓此生唯她不娶。
五年前,我喝醉了,稀裏糊塗把公司賬上三百萬轉進了自己卡裏。
她站出來說錢是她挪的,扛下了全部責任,判了兩年半。
出獄後我把婚戒套在她手上,她哭得渾身發抖。
“許衍,我這輩子值了。”
婚後她身體很差,常年吃藥,說是獄裏落下的毛病。
每周她要去一趟美容院調理身體,一去就花四五萬。
我從不過問,隻是把卡交給她,讓她別委屈自己。
直到我母親去世,我整理遺物時翻出一張照片。
何晴去的美容院,是隔壁市一個高檔小區的門口。
照片裏,接她的男人是林彥——從小和我爭到大的養弟。
他一手摟著何晴的腰,一手牽著個孩子。
大概四歲的孩子,甜甜地喊爸爸媽媽。
照片背麵是母親的字:
“衍兒,那三百萬是她和林彥轉走的。”
“她主動去坐牢,因為當時懷了林彥的孩子。”
“媽對不起你,一直幫忙瞞著你。”
我坐在母親靈堂前,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
然後撥通了律師的電話。
“幫我查一下五年前那個案子,再準備一份離婚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