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軌後,開始寫懺悔日記。
每天一頁,放在床頭櫃,隨便我翻。
“今天中午和客戶吃飯,鄰桌有個像你的男人。”
“今天路過花店買了你愛的白玫瑰,想你笑起來的樣子。”
“第427天,我比昨天更愛你。”
寫了兩年,厚厚三大本。
兄弟林曜說這種女人打著燈籠都找不到。
直到搬家那天,書櫃倒了,最底層滾出一個上鎖的鐵盒。
我以為是她藏的私房錢,撬開一看,也是日記本。
同樣的筆跡,同樣的日期,每一天都能和床頭那本對上。
隻是內容完全不同。
“今天陪他吃了頓無聊的晚飯,想你想得發瘋。”
“第427天,沒有你的日子太難熬了。我快演不下去了。”
最後一頁夾著一張照片,背麵寫著:
“等他徹底放心,我就去找你。”
照片上的男人,我認識。
是我帶她去看的那個心理谘詢師。
我把兩本日記並排攤開,一頁一頁拍了照。
這一刻,我才明白。
原來放下一個人最快的方式,是看清她有多用心地在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