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爸媽給我買了套小兩居,房產證上隻寫了我的名字。
嶽父說年紀大了,想搬過來住幾天。
我想著都是一家人,便把主臥讓給了他,自己和老婆擠在次臥。
誰知道他一住就是半年,還把小舅子一家也接了過來。
每個月水電燃氣和生活費,都是我在交。
我實在忍不住,提醒嶽父他們該搬出去找房子了。
結果嶽父當著全家人的麵,把一碗熱湯潑到了我身上:
“你娶了我們家女兒,房子就是陳家的,現在你才是那個外人!”
老婆站在一旁,低著頭說:
“爸年紀大了,你就不能多體諒一點?”
我擦掉手上的湯汁,沒吵也沒鬧。
當天晚上,我拿著房產證去了中介。
“麻煩幫我把這套房子掛牌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