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同學結婚,我和妻子一同參加,宴席上有人提議玩海龜湯。
輪到我妻子出題,她晃著紅酒杯,拋出了一道題:
“一個女人毫不猶豫打死了養了八年的老狗,剝皮燉湯喂給金絲雀。為什麼?”
同學們七嘴八舌地開始提問。
“老狗咬人了嗎?”
她搖頭:“否。”
“女人其實一開始就不喜歡狗?”
她點頭:“是。”
“金絲雀才是女人真正喜歡的?”
她頓了頓:“是。”
最後,有人意味深長地看向我:
“所以養狗隻是因為金絲雀不在身邊,金絲雀回來了,狗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
妻子沉默兩秒,目光越過我,落在對麵剛從國外回來的初戀臉上。
“是。”
初戀含情脈脈跟她對視,周圍立刻響起曖昧的口哨聲。
我坐在她身旁,猶如被當眾扒光了衣服。
結婚五年,我陪她熬過低穀,操持整個家。
原來在她心裏,我不是丈夫。
隻是替她看了八年家的老狗。
看著他們眉目傳情、旁若無人的模樣,我突然覺得這五年的付出真是惡心透頂。
我輕輕放下筷子,站起了身。
既然金絲雀回來了。
那這白眼狼,就送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