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明末,哉爭頻繁,國庫空虛,額外征收繁重,對於鹽課更是巧立名目,大肆製,致使鹽價昂貴,每引鹽的引價由天啟五年的3兩8錢一躍為5兩6錢,有高達6兩者。鹽政素亂,弊害叢生,一而不可收拾。
孫傳庭道:“鹽法之壞,其弊有六。開中不時,米價騰貴,召糴之難也。勢豪大家,專擅利權,報中之難也。官司科罰,吏胥侵索,輸納之難也。下場挨掣,動以數年,守支之難也。定價太昂,息不償本,取贏之難也。私鹽四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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