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隨雲最喜歡的是手術救人,最不喜歡的是我這個家族聯姻的妻子。
直到我ru腺癌複發擴散。
而他最欣賞的學生也心臟衰竭垂危。
供體難尋,他日夜奔走,憔悴不已。
後來,他親自主刀為學生移植心臟。
手術成功後,他終於想起了我。
但那時,我已經死了。
死於器官捐獻。
沈隨雲這個月第七次出差回來了。
我等他睡醒,想和他一起給我們的女兒歡歡洗澡。
沈隨雲拒絕了,“我下午還要去醫院。”
我不太高興,“坐診都是些小毛病,你這才剛回來,醫院離了你不轉了嗎。”
我其實隻是心疼他累,隨口一說。
但他反應很大,皺眉冷聲道,“毛病再小也是病,裴鈺,你什麼時候才能懂得生命珍貴?”
“讓司機送你去寵物店吧,沒事不要給我打電話。”
沈隨雲離開了。
二十多天沒見,等來的就是這個態度。
我站在原地,氣的摔了個杯子。
最近不知道怎麼了,比起以前更容易生氣。
歡歡靈巧地繞過玻璃渣,跳到我腿上,輕聲安撫著我。
歡歡是一隻白色的貓。
沈隨雲不在的日子裏,都是它陪著我。
它膽子很小,去寵物店會應激。
但沈隨雲不在乎,他不喜歡歡歡,也不喜歡我。
獨自給歡歡洗完澡,我隨手打開電視。
映入眼簾的,是沈隨雲冷靜英俊的臉。
他三十五歲,坐在一眾鬢角泛白的專家中侃侃而談,顯得那樣年輕。
但沒人會懷疑他的地位。
沈隨雲本科期間就發表過兩篇SCI論文,從業以來完成了數十場極高難度的手術,三十二歲就破例評上了正高職稱。
他的日常生活,除了全國各地飛刀以外,便是參加各種學術會議,發表期刊。
分給我的,總是少的可憐。
我這個妻子想見他一麵,比其他患者還難。
結婚十年,按理說我早該習慣了。
可我總是,有那麼一點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