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淩晨,爸媽回來了。
我不敢閑著,把排骨熱了熱給他們端過去。
林書棟一掌打翻,我跪在地上把還幹淨的肉塊撿起來,給他遞過去:“爸,你打我罵我都可以,你別不吃飯。”
林書棟還在瞪著我,雙眼通紅。
“趙妤,你弟弟如果找不回來,我一定讓你死!不,我要把你也賣了,賣到你永遠也逃不出去的地方,你最好祈禱你弟弟能找回來!”
他能做出來。
出於對弟弟林子耀的愛,他什麼事情都能做出來的。
我知道的。
即便我頓頓給他做飯,給他當牛做馬地洗衣,幹活,也改變不了在他眼裏我隻是一個工具的事實。
過去我已經很努力地討好他了,卻還是被賣給李老板,換取弟弟更好的上學資源。
“還不滾?”
他狠狠踹我一腳,滾燙的排骨撒了我一身,我連喊也不敢喊。
爸媽歇了十分鐘,又出去找弟弟。
這次,他們帶著我。
給我披衣服的女警察也在,拿出濕巾擦了擦我臉上的臟汙:“你弟弟失蹤那天,你帶他去的所有地方,見過的每一個人,都再帶我們去確認一番好不好?”
“你放心,我們一定盡全力找到你弟弟,不讓你家人遷怒到你身上。”
第一個地點,我帶他們去了菜市場。
弟弟最愛吃排骨和海鮮,爸媽雖然寵他,但也沒有條件讓他頓頓吃。
爸媽不在家,弟弟就鬧著讓我去菜市場,把所有錢都用了,讓他一次吃個夠。
接著他去上補習班,我在附近等他,一直等到中午他下課。
他要吃冰淇淋,我沒有錢,就回家取瓶子,帶他去了廢品站。
就是我賣瓶子,不到十分鐘的時間內,弟弟失蹤了。
接著我發了瘋地找,不眠不休地找了近三十個小時,想在爸媽回來之前找到他,可是我沒有........
又排查一遍,依舊一無所獲。
警察的神色愈發凝重:“現在已經確定不是走丟,很可能是被........該死的人販子太猖獗了,已經抓到一批,全鎮戒嚴,他們竟然還敢動手!”
“現在鎮上進出檢查十分嚴格,他們很可能還沒有逃出去,接著搜,就是搜個底朝天也要把人找出來!”
媽又一次哭紅了眼,癱倒在地上不能自已。
她和林書棟已經撐不住了,警察繼續找,他們先帶著我回家。
鄰居也都很喜歡弟弟,紛紛過來安慰。
爸媽正疲憊地應付,李老板匆匆找了過來:“林書棟,你這是啥意思?說好了我參加你娃的升學宴,你安排我和你閨女處一處,咋一直不見人?”
林書棟沉著臉正要發作,鄰居連忙過去攔住李老板:“你不知道?耀耀他失蹤了,據說是人販子........總之你趕緊消停點回去吧。”
李老板錯愕地眨了眨眼:“真的?前天我還瞅見他和趙妤在那兒吵,倆人還動了手,咋一轉眼就失蹤了?”
林書棟忽地朝我看過來:
“你對耀耀動手了?”
一瞬間,我渾身發冷,靈魂都恐懼到顫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