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刷到一條熱帖:你最對不起的人是誰?
下麵有個回複引起了我的注意。
【是我閨蜜吧,但我覺得要怪就怪她老公什麼都在我的審美點上。】
【她把我介紹給她老公的時候我就一眼愛上了。】
【趁畢業party的時候我給他倆都灌醉了,跟她老公來了一場,死丫頭私下吃這麼好。】
【後麵我騙她我出國了,實際上我就在隔壁省養胎。】
【她老公現在經常過來看我們,我們一家三口很幸福。】
【不過嚴格意義上來說我不是小三,因為她老公跟我的結婚證才是真的,我們隻是沒辦婚禮。】
【我覺得為愛情勇敢的人不丟臉,希望大家也別因為喜歡的人有對象而放棄!】
回複底下是一張男女十指相扣的照片。
男人手腕上細細的傷口讓我認出來,這個故事的男主人公就是我老公,陸銘晟。
......
我死死地盯著屏幕上那張十指相扣的照片。
照片沒有露臉,隻有兩隻交疊在一起的手。
女人的手做了精致的法式美甲,男人的手骨節分明,修長好看。
而在男人冷白色的手腕內側,有一道極淡、極細的增生疤痕,像是一條蟄伏在肌膚紋理下的淺色蜈蚣。
別人或許不會注意這個細節,但我不可能認錯。
因為這道疤,是我親手從死神手裏搶回來的。
我和陸銘晟是青梅竹馬。
從小學到高中,我們都在同一個班。
那時候的陸銘晟,不是現在這個西裝革履、溫文爾雅的陸總。
他陰鬱、孤僻、膽小,像一株長在陰暗角落裏的蘑菇,永遠低著頭,劉海遮住眼睛,不和任何人說話。
班裏的男生孤立他,甚至欺負他,隻有我願意帶著他玩。
我會在他課本被扔進垃圾桶時幫他撿回來,會在他餓肚子時把自己帶的三明治分他一半。
初二那年,他家裏鬧離婚,他那個暴躁的父親把所有的怨氣都撒在他身上,動輒拳打腳踢。
陸銘晟患上了嚴重的抑鬱症。
我至今都記得那個雷雨交加的下午。
我因為擔心他,翻牆進了他家的院子,透過一樓浴室的窗戶,我看到了讓我心膽俱裂的一幕。
陸銘晟躺在浴缸裏,水被染成了刺目的鮮紅。
他的手腕上,就是用美工刀割出的一道深可見骨的口子。
是我砸碎了玻璃,不顧一切地衝進去,用毛巾死死勒住他的手腕,哭著打了120。
在醫院的病床邊,他蒼白得像一張紙,空洞的眼神看著我,問:“季雪瑩,你也不要我了嗎?”
我哭著抱住他,發誓說:“我要你,陸銘晟,我永遠都不會不要你。”
從那以後,我成了他生命裏唯一的光。我陪他看心理醫生,陪他吃藥,陪他熬過無數個想要自殺的黑夜。
那道疤痕,是他抑鬱症發作的烙印,更是我們生死相依的勳章。
高中畢業,我們順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雖然大學因為專業不同,我們在同市的兩所不同大學,但四年的異地並沒有衝淡我們的感情。畢業後,我們結了婚,相伴至今整整四年。
他對我好到了骨子裏,連我生理期喝的紅糖水都要親自熬,我皺一下眉頭他都要緊張半天。
我一直以為,我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直到今晚,這道熟悉的疤痕,以一種極其荒誕和殘忍的方式,出現在了一個自稱“懷了閨蜜老公孩子”的女人的帖子裏。